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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进组


  等我捂着自己少了将近小一千现钞的钱包出门时,着实有些肉疼。

  万万没想到,刚刚停在门口的那辆SUV就是卷毛的车。印象中他们这种人出行应该都是私人保镖或者保姆车全程护驾才对,怎么会自己开车呢!

  “安全带系好。”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说道,“待会我给你重新找个住处,以防万一。”

  我点点头,刚才也考虑到原先的住所可能很快就会被查到这个问题,换住所是必须的。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子还有光着的脚丫子,想到还有一些必要的行李没有带在身边,于是说道:“先回原来的地方吧,不会耽搁很久。”

  “如果是为了拿衣服的话,这些我都有。”卷毛自顾自地开着车。

  “是护照,我今天没带。”我认真地说,“何况他们也没有那么快找到那里吧。”

  卷毛扭头看了一眼,我再次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你就是一个白痴。

  但好在不到一秒,他就打了方向盘,拐向了另外一条街。

  这一路比我想象要顺利地都多,不出半小时便到了我的住所。

  “你等会,马上就好。”

  卷毛点点头,拉下车窗,补充了一句:“宝贝儿,我等你。”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给恶心到,这人的变化怎么会那么快!

  我不禁恶寒了一把。

  房间和刚出去的那会一样,没有被动过的痕迹。看来警察的速度和我预料的一样慢,应该还没有查到我的具体身份。不然早就通过预定记录查到这里了。

  我换了一身行头,把沾染血迹的裤子和衣服胡乱地塞进旁边的废纸篓里。接着找出带来的备用球鞋穿上,然后打开行李箱,把行李一件一件地往里面塞。

  我出行有个习惯,会把床单换成日自己的。倒不是洁癖,就是不闻到熟悉的味道无法入睡——俗称认床。

  早上起床后被子是胡乱地叠在一起,还包着昨日换洗下来的衣服。我抖了抖被子,脱下被套,一张白色的纸从里面滑出来,落在地板上。

  落在地上的纸张底部又一个大大的签名——V.B.,是入住之前房东放在门口的鞋柜上,留给入住的房客。言简意赅,无非是一些欢迎的话语。

  我弯下腰,捡起那张纸,顺带往床底看了一眼。出乎意料的是,我看到床底躺着一个灰褐色的运动腰包。包带压在下面,拉链打开,只露出和手上纸张相同底边花色的纸张。

  我有点纳闷。我记得昨天换床单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床底有什么啊。

  我蹲下来,趴在地上,探出整个胳膊到床底,摸索着腰包。等抓住腰包之后,想使劲儿往外扯,却怎么也扯不出来,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的。

  于是我换了一个姿势,半个身子都钻到床底,结果发现勾住腰包包带的地方竟然是地板上一个凸起的把手。

  这里竟然有一个暗格!

  我一边感概如此神秘的设计,一边想着如何打开这个暗格。

  暗格被上了锁,四周也没见到什么钥匙。如果强拉,暗格肯定会被拉坏。如果能多住几天,我肯定能琢磨出如何打开它的方法。

  我从床底爬出来,把腰包里的几张纸掏出来。

  “你咋还在墨迹?”卷毛不知何时从门口进来,正倚在门框上,双手抱胸地看着我。

  我立即守手脚麻利地用几件衣服包裹着那几张纸一齐扔进了行李箱,拉上拉链就走。

  “咋一见到我就走了。”卷毛被我推着往外走,一边转头一边问我,“我还没有好好参观你的房子呢!”

  “有什么好看的。”我推着沈亦诚往外走,“咱们赶时间。”

  “哎哎哎——”他也不强求,被我半推半就地走回车上。

  我利索地系好安全带。

  “东西都带齐了吗?”他看了看手表,表情认真了些。“本来想先带你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但现在时间有点着急。”

  我这一听,就知道事情有变。

  “我下午还有两场重要的戏要排,快来不及了。”他一边说一边发动车子,点火离合油门一步到位,“你和我一起去剧组吧。”

  卷毛的开车速度极快,想必是真的着急了。

  我双手握住安全带,真怕他一个转弯就把我扔了出去。

  “剧组人多口杂,你确定OK  ?”我问道。

  卷毛像是很熟悉巴黎的道路,拐弯直行,多偏避的小路他都能找到——即使在没有导航的情况下。

  车速已经飙到允许范围的上线。放在控制台上的手机一直在震动,他也不接,双眼盯着前方,认真地“飙车”。

  “你电话。”我在旁边好心地提醒道。

  他瞄了一眼,说:“没事,催场的。我们快到了!”

  话音刚落,车子拐到了一个小岔口停在了路边。这附近什么都没有,人都很少。

  我从车里出来,第一反应就是寻找这周边的摄像头。

  然而我忘了,这里是剧组,最不缺的就是摄像头。

  我耸拉着脑袋,刻意地绕着他们走。

  “这么害怕?”卷毛见我如此反应,开始笑。接着他猫回车里,窸窸窣窣半天,终于搜出一顶皱巴巴的棒球帽丢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这帽子有点张扬。”

  橙黄色的鸭舌帽上一个大大的白色字母LOGO,在一堆黑压压的人群里显得异常亮眼。

  卷毛根本没有理会我,直接把帽子扣在我的脑袋上。

  “一会儿直接混到群众演员中,还能赚个外快,多好!”

  “他们不会认出我吗?”

  “放心,大家谁都不认识谁。”

  街道这头有一间教堂模样的建筑,格局和我之前想去的巴黎圣母院有点像,同样是哥特式风格。建筑采用了石材,左右对称,但气势就差了一大截,柱子显得小里小气,与上部尖尖的拱券连起来很不协调。

  “你到时候走过去,悄悄混到那拨人中。”他指了指教堂脚下阴影处一小撮东倒西歪的人群。

  此时,卷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屏幕,直接挂掉,招呼我自己“机灵点”,然后快步拐向另一个街道。

  我没理他,其实心里紧张得很。

  远远地见到他和两三人会面了,才压低帽子快步溜进群演团队中。

  真的没有人认识我。

  我稍稍把帽子往上抬了态,压太低也会显得鬼鬼祟祟。目光所及之处,工作人员也不超过二三十个,而群演的人数差不多是工作人员的两倍。

  我的夏日恋人。

  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特别恶俗的现代都市剧。拍摄场地都到巴黎了,可见这个剧组是多么有钱。

  群众演员有三分之二是亚洲面孔,如此便显得我也是很普通的。

  这个时候,几个推着摄像机、监视器的人开始布场子。

  我作为一个外行完全不懂他们的走位,只能傻愣愣地看着。

  与此同时,教堂门口传来大吼的声音。这人说话的口音很重,虽然距离有些远听不清具体内容,但忽高忽低的音调却不可否认地彰显出恶劣的态度。

  他说话的对象正是卷毛。

  沈亦诚旁边还站了两个人,一个是化妆师,正拿着粉扑给他补妆。一个人身形纤瘦,穿着一件品味很迷的花格子衬衫,扎进一条休闲西裤里,脚蹬一双锃光瓦亮的大头皮鞋,我越看,越觉得这人像是车祸当日出现的那位兰花指助理。

  我听不清卷毛对对面那人说了什么。

  他背对着我,连表情都看不到。但在短短的两分钟里,我却屡次看到他想要推开化妆师。但化妆师依旧很执着地凑上来,最后他给对面的人连鞠了两个躬。

  旁边的兰花指也在陪笑脸。

  我突然发自内心地觉得愧疚。

  “别愣了,现场走位!”身边有人一下子把我拽到热辣的太阳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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