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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千秋永盛


  宁还卿的剑安静地躺在草地上,刚刚尉迟醒拔`出来的时候,它的剑身银白,闪动着精心保养的富贵光芒。如今它同身都变成了漆黑,剑身粗砺,仿佛未经打磨的石头。

  阿乜歆抱住尉迟醒,抬头看着宁还卿:“你们干什么?”

  李璟拨开了自己面前的金吾卫,走到尉迟醒跟前:“他拔了这把剑,就失控了。”

  尉迟醒动了动,阿乜歆连忙把他扶了起来。尉迟醒的视线不太清明,他晃了晃自己的头,看着宁还卿的方向:“老师,这不是剑。”

  宁还卿明白了过来,他挥手示意金吾卫退下:“醒公子为兵器所伤,在场的若不知神兵为何伤人,就多去看书,记得不要四处透风。”

  金吾卫收剑入鞘,天下神兵数不胜数,心智不能压制神兵就会被其控制是世人皆知的。宁辅国的剑便也是把不世的神兵,当年他带兵南下,战场上这把剑没有少立下功劳,区区十六岁的少年压制不了,也属于正常情况。

  人来得快散得快,短短片刻这里又只剩下了四个人,尉迟醒走近了宁还卿,低声说:“老师,这把刀,叫寒山尽平。”

  宁还卿看着尉迟醒的眼睛,示意他不必再说下去:“陛下稍后要开晚宴,公子去把衣服换好,这件事不要再对别人提起,这只是臣的一把剑,臣把它借给了公子而已。”

  尉迟醒看了眼自己的衣衫,几点鲜血溅在广袖的袖口,显得无比刺目。

  阿乜歆把寒山尽平捡起来,递给宁还卿:“你的就你的,我们不稀罕。”

  “钦达天!”宁还卿叫住了想要跟尉迟醒一起离开的阿乜歆,“不想害了他,还请钦达天留步。”

  尉迟醒拍了拍她的手,对她点点头示意自己可以一个人走。阿乜歆迟疑着放开了他,看着他一个人走进了夜幕之中。

  “我看在尉迟醒叫你一声老师的分上才没有给你脸色看,”阿乜歆转过身,“你还留我做什么?”

  她的脸上藏不住情绪,说高兴就是高兴,笑得张扬明媚,露出两排白牙。说生气就是生气,像现在这样拧着眉毛瞪着眼睛,嘴角下撇,就差鼻孔哼哧哼哧出气了。

  “醒公子身份特殊,”宁还卿只当是看不懂她在生气,“您也身份特殊,离他太近,天子猜疑会毁了他。”

  阿乜歆觉得他说得并非全都不对,但生气的姿态已经摆出来了,一时半刻她也不好收回来。

  宁还卿咳了咳,半口猩红的血液滴答落在地上的草叶上,阿乜歆感觉到了尉迟醒身上胡乱冲撞的那股灼热而霸道的气息,她也知道自己一接近他,那股气息就平静了下来。

  她迟疑了很久,走到宁还卿面前,抓住了他的手腕。

  宁还卿看着她的手,感觉到自己体内受强劲霸道剑气所冲击的经脉慢慢地安静了下来,一股清凉感从阿乜歆的手下出发,流经每条血脉,抵达到了他身上的每一寸每一角。

  给自己找个个台阶下,阿乜歆把自己凶巴巴的表情收了起来:“我怎么觉得你没有安什么好心?”

  宁还卿笑了笑:“那你帮我做什么?”

  “你给了我不少吃的,”阿乜歆死鸭子嘴硬,“我得报恩,我们念渡一没有白眼狼。我走了,李灵秀还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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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乜歆感觉李灵秀殷勤得让她有点不适应。

  “这个如何?”李灵秀把一根金钗比在阿乜歆被盘起来的黑发上,还不等她回答李灵秀就皱着眉摇头,放下了金钗,“不行,太浮夸。”

  她又拿起一根玉钗,还没问她就放了下去:“不行不行,太过素净。”

  阿乜歆拿过梳子,把自己的头发梳了几下,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钦达天!”李灵秀拉住她,“你不能走,衣服还没穿好。”

  阿乜歆笑不出来,她身上的八重锦压得她都快站不直腰了,李灵秀还说没穿完。

  李灵秀一挥手,两个婢子捧着金丝绣锦走过来,恭敬地站在阿乜歆的面前,等着为她穿上去。

  阿乜歆认命地转身,张开双臂由着他们往自己身上套衣服。

  火红的八重锦穿在她身上,金银混绣的花纹显得端庄而华贵,她一头乌黑的头发被盘了起来,露出了瓷器一样雪白的脖颈。

  缀着翡翠和青金石的腰带把她纤细的腰线勾勒得十分好看,阿乜歆转过头,头上的玉饰当啷作响。

  “兄长?”李灵秀看见李璟呆呆地站在帐子门口,“你怎么来了?”

  李璟好像是看恍了神,李灵秀叫他,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了过来。

  “哦、哦那个父帝让本王来请钦达天。”李璟自己可能没发现,他说话的时候有点磕磕巴巴的,“钦达天若是、若是准备好了,就随本王出去吧。”

  阿乜歆把过重的袖子捋到肩膀上,露出了两条被红色衬得不能更白的胳膊:“好了好了,走啊。”

  她提起后摆,把衣料抱在手里,眼看就要跨过茶桌跟着李璟走了。

  李灵秀惊恐地拦住她,把她的长袖和衣摆拂顺,阿乜歆从眼看就要去掐架的街头混混又变回了端庄大气的钦达天。

  “钦达天可不要胡来。”李灵秀牵着她绕着茶几走到李璟的面前,“随您一同前来的族人也会看着您的。”

  阿乜歆想起怙伦珂,头皮突然一紧,她只好呵呵地笑着:“知道了知道了,本座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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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迟醒换了衣服过来,晚宴已经开始了,他趁人不注意,溜到一个角落就坐下了,他小口地嘬着马奶酒。

  一尝就知道这是泊川的手笔。

  晚宴其实就在一块空旷的草地上,正北方搭起了一人高的平台,太辰皇帝就坐在上面,左右两侧是风临渊和宁还卿。

  台下的座位呈马蹄形环绕着,中间有团熊熊的篝火,牛羊兔被架在篝火旁翻烤着,几个婢子时不时往上面抹些调料。

  外围突然有一阵低低的骚乱,不用看尉迟醒都知道,是陆麟臣来了。

  果然,不到片刻,陆麟臣一身行军装束出现在了被圈出来的平地上。他一手扶着佩刀,目不斜视地往前走着。

  陆麟臣生得俊秀,出身不算太高贵却深得风临渊的赏识,年纪轻轻就承袭了金吾卫副将的将职。多少情窦初开的少女,在他受封巡街那日就芳心暗许,引起这点动静,尉迟醒觉得比起过往,已经算是小动静了。

  好像是感觉到了有人看自己,陆麟臣看向尉迟醒的方向,尉迟醒前排的几个王公之女立即或兴奋或娇羞地捂着嘴偷笑了起来。

  陆麟臣转过头,朝着高台走过去。他跪在太辰皇帝的面前:“陛下,臣布防来迟,甘愿领罚。”

  李慎打量着这个青年才俊,心下很是可惜不能许了李灵秀跟他的婚事,但想着他以后是要征战四方的,这样难平的心意倒是顺畅了不少。

  “不为俗乐误你本职,”李慎说,“当赏才对,何来责罚一说。”

  风临渊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副将,虽然陆麟臣是宁还卿的学生,但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其实应该是风临渊才对。

  他一身行兵打仗的本领,舞刀弄枪的功夫,国家朝政的道理,除了宁还卿教了该教的,还有很多风临渊开小灶多教给他的。

  并非宁还卿教得不好,只是风临渊觉得不够,陆麟臣有世间再难遇的才华,他值得更好的东西。

  “将军。”陆麟臣拜过风临渊。

  风临渊摆了摆手:“知道你心不在此,今夜尽兴玩乐,明日莫忘了当值就是。”

  “也不知这到底是我的徒儿还是你的徒儿,”宁还卿端起一杯酒,语气很是委屈,“我这盼了半天,徒弟来了也没跟我打打招呼。”

  陆麟臣恍然大悟,连忙转身长拜宁还卿:“是学生无礼,老师见谅。”

  李慎看着自己的左右肱股之臣戏弄一个毛头小子,他正想出言调侃这两个为老不尊的臣子,一阵胡琴声穿过喧闹的人群,抓住了李慎的注意力。

  穿着鹅黄露脐纱裙的少女转着圈到了高台正前方,熊熊的火焰为她度上一层浅黄温暖的光,她捻着兰花指给在座的所有人献了一曲异域的舞蹈。

  喧杂的人群安静下来,她踩着悠扬的胡琴声舞蹈着,动作不像宛州女子那样柔和绵长,她每次伸臂扭腰都带着几分力道。

  胡琴声声,所有人都忘了自己正在进行的动作,痴痴地看着这个跳着舞的少女,柴火发出一点浅浅的爆裂声,她在旋转中停了下来,对着高台半跪。

  “为陛下贺寿。”她双手交叠,手掌按着肩膀,说话时低下头,只留给高台上的人一个头顶。

  靠近高台的座位上站起来一个人,他用力地鼓着掌,端起一碗酒敬李慎:“这是我的大女儿娜仁托娅,我带她来给陛下贺寿!”

  李慎也站起来,用手中的酒回敬他:“既寿永昌,同贺真金部与我靖和盟约长存!”

  两人一同仰头干了手中酒器里酒,李慎重重地把酒碗放在自己面前的案桌上,伺候宫人们纷纷低下头,王公贵族抬头看着他,等待着他说话。

  “我们有一位贵客。”李慎的声音很浑厚,喝了酒的众人听着他的声音,都感觉自己立马能拔剑上战场。

  “她从震州来,百年前许多信徒就渴望着能见她一面。如今我靖和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只有她的到来,才能说明四海都认同靖和的地位!”

  陆麟臣趁着李慎说话,悄悄溜到了尉迟醒的旁边坐下,抢过了他手里的马奶酒:“你不能多喝酒,你又忘了?”

  尉迟醒耸肩,并不打算回答,他只管装傻。

  陆麟臣把酒碗里的酒喝尽,擦了擦嘴,用胳膊肘碰了下尉迟醒:“请的是谁你可知道?”

  尉迟醒思考了一下,然后摇头。

  “笨!”陆麟臣就差戳一下他的眉心了,“震州雪原上的钦达天。”

  “说来也是奇怪,”陆麟臣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疑惑,“几百年前请不来的人,怎么今天就到了,你说会不会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婆?活了几百年,得老成什么样呢?”

  “你看陛下老吗?”尉迟醒差点笑出来,“说不定人家也是有人接替位置的,哪能几百年都是同一个钦达天,都成老妖怪了。”

  陆麟臣想了想,觉得尉迟醒说得有道理:“也是,钦达天虽然不知道有多神力通天,但是肯定不可能不死,星算的弟子都还会生老病死呢。”

  “嘘,”尉迟醒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他闭嘴,“别说了,被陛下发现,你的副将明天就没得当了。”

  陆麟臣挠了挠头,抬头正好碰上李慎接着说话:“星算通晓天意,能算未来,念渡一渡人苦难,珍藏凡人过往。有念渡一和星算的支持,我靖和必当千秋永盛!”

  众人举起酒杯,跟着李慎一起欢呼着千秋永盛。

  清远的环佩声响起,人们脚下的草地里弥漫出了点点薄雾,像是极寒地的封冻之气。

  李璟引着一身红衣的阿乜歆往高台上走,她此时没什么表情,认真走路的时候平视着前方。

  那张脸很熟悉,就在刚才阿乜歆还抱着尉迟醒凶巴巴地威胁人不要过来,现在她收起了面上的情绪,立刻就冷得让他险些认不出来。

  尉迟醒注视着她一步一步从自己面前走过。红色的衣服,金银色的绣线,翠绿的湛蓝的宝石,和,和高不可攀的疏离感。

  他此前从未觉得阿乜歆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但她身穿八重锦,从火光里走过来,万人跪拜的太子为她引路,披着斗篷的老者跟在她身后。这一刻,尉迟醒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她是不同的。

  不同于他这样身陷樊笼困囿半生的人,她与这世界,与这众人,都没有半分关联。

  世间千万种绝色,比不得这世外之人路过烟火地时无意中的一瞥。她不看花红柳绿,也不看金碧辉煌,人世百年于她只是转眼一瞬。但偏偏这样的人,又深受人们的拥戴和追捧。

  令人不得不信,离凡尘越远,就越深受凡尘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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