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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上


  1990年8月29日。

  “Take  me  to  your  heart  …”

  悠扬的歌声从一辆拉风的雪佛兰老爷车中穿出,亮黑色的流线型肌肉车身,显示出了车主典型美式口味。

  这正是去学校报道的主角一行人。

  老麦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自然的搭在车窗外,轻轻从外侧的拍打车门,副驾驶坐着周,后座是谢福弟和考拉。

  还不到半岁大的小奶狗考拉,和二十六岁的谢福弟,表情倒是出奇的一致,都无精打采的吐着舌头。

  “前面不远就是亚特兰大市,时间不早了,今天就在那里休息一晚上吧。”周一边看着地图,一边对麦克说道。

  “也好,还剩最后十几个小时路程,后天应该能赶到纽约。”麦克点头同意,在下一个高速出口,打转向灯开下闸道。

  伊法摩尼大学就在纽约市,也不知道这么大的学校怎么藏在这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这么多年都没传出风声的。

  不过话说回来,纽约藏龙卧虎,各种隐秘组织太多,多个伊法摩尼也不难理解。

  按照老约翰的说法,这所学校其实是一所职业者学校。北美这种不为人所知的职业者学校,其实有好几所,而伊法摩尼,就是其中的最好的一所,堪称是职业者学校中的常春藤校。

  据老约翰说,伊法摩尼和其他职业者学校,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其神秘的招生方式。

  其他隐秘的职业者学校,比如史莱克学院,战神教会学院,泽维尔学院等等,新生要么是通过各大家族、集团、官方部门的内部推荐;要么是表现优异,被所在的高中录入联邦系统,经过各大学校的筛选和私下里的秘密考核,最后被择优录取。

  而伊法摩尼不同。外界没人知道,伊法摩尼的招生办从哪里得到的学生信息,又是怎么定下的录取名单。也没人知道,为什么这所学校的招生办如此强势,只要被伊法摩尼录取的学生,没有其他任何一家学校会再给他发offer。

  老约翰说到这里,露出了讳莫如深的表情,并没有就这所学校的背景多说什么。只是嘱咐老麦,在学校里行事多加小心,如果表现得好,日后前途不可限量。

  老麦隐约能猜到,伊法摩尼的强势,应该是和系统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具体是什么样的关系,他还不能肯定。

  “看,前面有汽车旅馆。”谢福弟一直关注着路旁的标志,已经迫不及待的要下车透透气。开一天高速,不仅开的人累,其实坐车的人也不轻松。

  把车停进汽车旅馆的停车场,老麦熄火下车,一边扭腰一边抱怨道:“这么远的路,还真不如坐飞机去纽约,只是我实在舍不得把她放在家里。”

  这个她,指的是老麦的座驾。其实说的也没错,从德州一路开到纽约,一路穿州过市,足足需要开三四十个钟头。这都上路两天了,才勉强走了三分之二的路。顺利的话,也要明后天才能到纽约。

  只是把这么漂亮的座驾放在家里吃灰,老麦又着实舍不得。再加上三个人行李多,还有考拉要带着一起,坐飞机确实不太方便。而开车虽然时间长,可是他们几个也不赶时间,还正好欣赏沿途的景色,只当这是一次远途自驾游。

  “老板,你不舍得这个‘她’,怎么就舍得下那个‘她’呢……”谢福弟下车之后一下子来了精神,促狭的对老麦笑道。

  这个她,说的是格蕾丝。自从上次不愉快的远足结束后,在战斗中结下深厚友谊的两人就开始有些眉来眼去。

  对老麦来说,漂亮的女孩有很多,尤其是高中时的白人小姑娘,一个比一个水灵,但是如格蕾丝一般临危不惧的却凤毛麟角。因此老麦内心对格蕾丝是有好感的。

  北美不似后世的中华,讲究含蓄内敛。北美风气开放,高中生谈恋爱再正常不过,没谈过恋爱的反倒倍受歧视。再加上格蕾丝也被麦克的勇敢拼杀,果敢坚毅的一面所吸引。因此两人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这几个月来,两人可谓是如胶似漆,前两天麦克要出发去纽约报道,格蕾丝还大哭了一场。

  在这个只能使用固定电话的时代,这一别以后两人就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尤其是格蕾丝被东海岸的洛杉矶大学录取,而老麦远在西北部的纽约,伊法摩尼的学校性质也决定了他没有多少自由的时间。

  “有什么舍不得的,顺其自然就好。”老麦故作洒脱的说道。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那个保守的乡镇公务员的婚恋观,说不难过那肯定假的。

  不过大丈夫志在四方,一时半会儿顾不上这些儿女情长。马斯洛五大人生需求,最基本的是生存。此时乱局将近,老麦光是想着保住小命就要竭尽全力了,谈恋爱只能往后再说。

  几人边扯淡边拿着各自的换洗衣服,去旅馆办理入住。此时才下午五点多,但他们三人却没有去市里逛逛,吃点东西的意思,进了房间倒头就睡。

  旅馆地段稍微偏僻了一些,离市中心大概十几二十分钟的车程,也算不上远,只是三人谁也没提进城的事。

  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这两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规划:下午早些睡一觉,晚上精力充足的去“夜生活”。

  当然,他们所谓的“夜生活”,不是夜店酒吧,这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老麦一行的夜生活,主要是凭借他们的个人努力,缩减联邦贫富差距,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通俗的说,就是黑吃黑。

  没办法,纽约可是国际化大都市,物价肯定高。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老麦这种英雄汉,要想在纽约过得滋润,少不得使钱。

  问题是,让老麦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只能去打劫黑帮毒贩,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别看黑帮的人,外表凶恶,有刀有枪,平时为非作歹的,十恶不赦,但每次拿枪指着他们脑袋的时候,说话一个比一个好听。

  自从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老麦就做了好几票黑吃黑的买卖。一开始他下手对象是达拉斯的小混混和毒贩子,这两天公路旅行一样的赶路,下手对象就变成了沿途的大城市黑帮。

  三个职业者,而且都是见过血,打过硬仗的,这普通的黑帮打手哪里挡得住?要知道,有几百年历史的黑手党五大家族之一的甘比诺家族,派出两个职业者都已经是大手笔了,何况这些小鱼小虾呢?

  房间里很快只有三人轻微的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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