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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饮之酒


  一开始的兽陵是从大荒分割出来的一部分,里面尽然是一些半兽人,不论面容长成什么样,身上总有一出地方是形似什么动物的。

  拿叶逢灯来说,她本身生的并不难看,甚至高普通人好几等!可偏偏就是这样一副江南水乡弱女子的长相,手上生着豹子一样的花纹。因此,她衣裳的袖子必是长过她手半寸的。

  第一任大荒妖帝的妻子生出了这样第一个半人不兽的异类,妖帝一气之下将其流放于大荒边疆,永世受战火之苦。

  哪知这样的半兽人竟天生的聪明绝顶,力大无穷!一身凭空而来的灵气汇聚五湖四海的兽类,他们将四条腿的泡进药罐子里生生的变化成两条腿,若是人类便强逼着她们与兽类交配,听他们说,若是天时地利人和,这样生出来的半兽人最为纯种!

  于是,这个团体不断扩大,更名为“兽陵族”,沿用至今。

  这个种族是出了名的血腥残暴不分对错,他们向来视大荒为最大的仇敌,每个兽陵族人的脖子上都会被烫上一个代表“杀戮”的符号。

  这样,就算是他们死去了,仇恨也会印在灵魂里,使他们,使任何人都不得安宁!

  近几百年间,兽陵族中最为争强好胜,像极了第一代族长的人便是那个嚣张跋扈到让人想将她踩在脚底下的叶逢灯。

  她说自己是公主,谁知道呢。

  叶逢灯将荇以绑回来之后便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荇以被铁链子锁在一处像是寝房的地方,让人花眼的幔帐,满目的玄色石头之中唯有幔帐是桃红的,那样格格不入,又不像是格格不入。

  荇以不慌不忙,他大可以现在就解开这个铁链子,光明正大的从这个所谓的兽陵族中走出去,没有一个人会有资格拦住他!

  单凭兽陵之中那些个只会蛮力的草包将军,与那个早已没了良知,一心只想报仇的公主叶逢灯,真是不够看的。

  这里宛若就是一个徒有虚表的废物窝。

  可是他不想这样做。

  他想让独孤彧来救他。

  尽管他十分知道,在这个最紧要的关头,独孤彧离开涿郡城,没有人主持大局,一旦崩盘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可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荇以轻笑了两声,无聊的瞧着这四周的情景,他好像来过许多次这个地方,用不同的灵魂,不同的相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名字。

  回想起来,这具身体,又是什么时候换上的呢?又是因为谁而换上的呢?记不得了,同大荒一样久了吧。

  听到半分脚步声,荇以又换上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假意干咳了两声。

  “还真是个病秧子。”

  叶逢灯换上一身宽松的像是要掉下来一样的衣裳,狐狸眼半眯着想要看透眼前这个男人,她唇角又一颗痣,每次一笑都会带动着那颗痣,安在她脸上十分合适,不多不少。

  荇以的眼神虚弱无力,想要万分坐实“病秧子”这个称号,可是他有些装不下去了。

  “公主,你捉我,又有何用处?”荇以说完这句话像是用尽了毕生的力气,随即便是一阵接着一阵的咳嗽,眼眶泛着让人心疼的红,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像是再咳下去必会死去的样子。

  叶逢灯有些看不下去了,给他递上一杯茶水来,手法笨拙的拍打着他的脊背,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照顾自己的郎君一样。

  “本公主抓你来自然是有理由的!

  你瞧我将你挟持过来之时独孤彧那副跟我苦大仇深的样子,我与她打了那么多年,可从来没见过她为了一个男人气急败坏!

  多稀罕啊!

  你对她,自然是有意义的。

  而我也只要北阴的命脉,若她拿来换你便走你的,你我二人无冤无仇,我也不会伤你!”

  荇以苍白一笑“为何非要他的命脉呢?”

  “废话!现如今的大荒难道不是北阴在执政吗?鬼知道那个同你一样的病秧子妖帝在哪里?本公主去哪儿找?”

  叶逢灯身上刁蛮的似是泼妇骂街的模样,确实在荇以平生所见的女人当中是为极少数。在独孤彧身上更是没有。她不会这样一副被宠坏了的模样,她向来懂事,这也是荇以最无奈的地方。

  她懂事就意味着,她不会像是家猫一样好生窝在你怀里,对你撒娇,要你什么事都依着她顺着她,她只想做你一个人的女帝。

  你便是她的整个半壁江山。

  而独孤彧的半壁江山,整个大唐都不在她的野心之内!

  一个胸怀宽阔的能装得下五湖四海,四面八方之人,怎么会稀罕你给的一点情爱?

  荇以惨笑。

  叶逢灯见他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有些担忧。

  “若你想不开的话可否过几日再去寻死?北阴的命脉还没到手,你于本公主来说还有些用处!”

  荇以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就这一瞬间的事情,手腕那么粗的铁链子霎时便断掉了,他活动了活动勒红的手腕,在叶逢灯万分质疑的眼神下自顾自的走向了那张有桃红幔帐的石床。

  他的酒壶从来都没有断过,即便是在外丢了一个,他也立马能从怀里拿出第二个来。

  还温着的余酒从口腔滑到嗓子,辛辣使他清醒了一点,看了看眼前的叶逢灯,而迫使自己不要再去想独孤彧。

  “不是……你……

  怎么可能……

  你……

  怎么回事?!”叶逢灯两手叉腰大吼大叫,如今更像是个泼妇的模样了。

  荇以又饮了一口酒,这壶酒叫“白银”,因是凡尘银两泡出来的酒,所以毒性于凡人来说最为之大。

  这酒后劲儿也大,能使他暂时忘记任何他想要忘记的事情。

  “有何稀奇的?本座从阿鼻人牢中逃出来的时候,你爹还没生出来呢!”

  荇以一改方才病秧子的模样,像是突然之间换了一个人!他不再波澜不惊,温润如玉。他不再是只会滴酒化火的三脚猫,即便是一身同往日一样的衣裳,硬生生的让他穿出了睥睨天下的意味来。

  也不是文弱公子的模样。

  “你是装的?!”叶逢灯心里打颤,表面上却是不显山不露水。

  “你倒不如说,是荇以在装。”

  眼前这个男人,她早已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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