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天后的清晨,六辆马车驶出了黑日修道院。它们穿过新修不久的土路,准备与威廉爵士的车队在领地边境汇合。这次与罗宾同行的,除了刃牙,还有四名武僧,六名商铺的掌柜和伙计。其中的两辆马车装满了货物,准备用来给王都的凯子们狠狠放血。
如果不考虑罗宾本人的特殊性,这样的阵容不算豪华。因此他有些不明白,班纳为什么会在得知,自己不打算带走全部的十八铜人时,松了口气。因为紧随罗宾出发,去‘云游’的狄伦大师出行低调,没把这事告诉班纳之外的任何人。他只是一身布衣,背着罗宾送给他的多功能双肩包,就悄然踏上了旅途。
太阳升起不久,罗宾就见到了威廉爵士。在靠近树林的领地边缘,上百名士兵和骑士正围着十来堆篝火就着麦粥吃面包。旁边的一座小山坡上,威廉爵士和他的两个儿子坐在一起。见到罗宾的车队后,他站起来用力的挥了挥手。
罗宾跳下马车,走上山坡。他先跟威廉爵士打过招呼,接着往四周环顾了一圈。趁着这段时间,布兰奇取出毛毯,选了块合适的石头铺上去。虽然威廉爵士的长子,布洛克挑起眉头,重重的哼了一声。但罗宾还是恍若未闻的坐下,笑吟吟的向着威廉爵士说道:
“威廉大叔,你的军队真是越来越威武了。这么大的阵仗,足够封个男爵了吧?”
“那要看国王陛下的心情。”
威廉爵士耸耸肩,也笑了起来。他今年四十九岁,即将步入老年。但由于生活条件优渥,所以整个人看起来依然精力充沛。
从散布在脸颊和额头各处的刀剑伤疤,以及右手缺失的两根手指上,稍有经验的人就能判断出,威廉爵士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凭借军功获得分封的新晋贵族。事实上正是如此,威廉爵士的立身之本是在年轻时参加了围剿末日教派的战斗,亲手击杀了一名大主教,这才以平民之身被提拔为贵族。
此刻威廉爵士身穿一件修补过无数次的纯钢胸甲,披着罩袍,腰间挎着双手剑。如果不是棕色的短发被精心梳理成大背头,还留着仔细修剪过的短胡须,恐怕很容易会被误认为一名佣兵。
也正是因为平民出身的关系,威廉爵士才会轻易的接纳罗宾。他扶着剑柄坐到罗宾对面,看着山坡下方说道:
“我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毕竟根基太浅。黑日领成立至今才二十年,我也不是名门之后。想要从爵士领提升为男爵领,恐怕还得等到下一代领主才行。否则的话,容易被其它的贵族诟病。”
“父亲大人,我会让黑日领成为子爵领!”
站在边上的布洛克跨前半步,昂然插话。他意气风发,似乎已经忘了前几天被罗宾吊打,又被狄伦大师拎到自家劳资面前告状的事情。不得不说,单细胞的人比较容易长寿是有科学依据的。不管好事坏事,他们都转头即忘。
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士的顺序来看,布洛克的野望是连跳两级。对此威廉爵士只是摆摆手,一笑带过。他颇有深意的看了看布兰奇,然后转向罗宾说道:
“我估计也就是个爵士了,剩下的要看这两小子的。如果你能支持他们的话,我会放心很多。”
让威廉爵士这么说的原因,并不是罗宾有什么王八之气,而是黑日修道院的实力。
作为一名实权贵族,威廉爵士掌握着三、四千领民,依靠税金养着十来个骑士领,一支警卫队,总计百余名称得上合格的战士。而黑日修道院里的武僧差不多也是这个数目,在罗宾的调教下,论战斗力丝毫不逊色,还有班纳和狄伦两位大佬坐镇。
更何况,在罗宾的有意倡导下,黑日修道院施行了类似屯田的制度,实现了粮食自给。这么一支不愁吃穿,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的势力,哪怕是比威廉爵士再高一级的贵族,也是会忍不住侧目,并保持尊重的。
至于罗宾,根据他的表现,如果不犯大错的话,基本上可以确定是继任班纳衣钵的下任修道院首席。所以实质上,威廉爵士是在向未来的修道院首席提前打招呼。虽然罗宾没打算一辈子当个大和尚,但既然威廉爵士开口了,他还是很诚恳的说道:
“没有威廉大叔的帮助,哪有修道院的今天。要我说的话,黑日修道院希望跟您的家族永远是盟友。”
这些颇有公事意味的话说完,大家就轻松了下来。威廉爵士伸手拍了拍罗宾的肩膀,眨着眼睛说道:
“怎么样,趁着这趟去王都,你也捞个爵位吧。或者娶个大贵族的女儿当老婆,我都会全力以赴的支持你。”
“那么好的事哪里轮得到我?能赚点钱就不错了。”
既然威廉爵士用开玩笑的口吻调剂了氛围,罗宾就顺势把话题转到了生意上。他指指跟着自己来的两辆马车,说道:
“我带了不少的货,包括百折钢质地的剑,长枪,还有几套盔甲。如果能顺利出手的话,我就打算在王都开家店铺。威廉大叔你能不能在王都罩着我?可以的话,分你一股,包你赚钱。”
“啧,我不过是个乡巴佬爵士,在王都里算得了什么?就算我想帮你牵线搭桥,也没人卖我的面子。”
威廉爵士摇摇头,显得很是遗憾。他知道罗宾卖的武器是用百折钢和包钢法制成,材质上乘。就连威廉爵士现在挎着的双手剑,也是罗宾送的。这把剑的质地刚柔相济,锋利得吹毛断发,甚至让威廉爵士舍不得日后用来跟自己陪葬,而是准备代代的传下去。当然,听说百折钢的武器制作不易,所以价格也是美不胜收。就连威廉爵士,也没能下定决心问罗宾再买几把。
交谈间,罗宾招呼随行的伙计,送了一把佩剑上来。这把剑是罗宾自用的,基本仿照他记忆中的迅捷剑来制作,只是稍做了些简化,收在铜头木鞘中。剑身后半较为厚实,中段至前端陡然变薄,收细,还开了血槽。柄端是朴素的十字格,剑格和配重球都是纯钢质地。用木头制作的握柄上用皮和布交叠缠了两层,既能吸汗,又有足够的摩擦力供剑手持握。
可以说,罗宾的佩剑看起来非常低调,但落在威廉爵士这样的行家眼里,却不免眼前一亮。他接过剑,先掂了掂重心的位置,然后单手挥舞,做了几个劈斩挥刺的动作。最后威廉爵士还剑入鞘,有些遗憾的说道:
“非常好的剑,但不是给战士用的。整体偏轻了些,对手只要着甲,哪怕是皮甲,都会让这把剑难以发挥。给刺杀者用的话,尺寸又太长了些。假如装饰做得好,王都的年轻贵族大概会愿意买一把,用来防身。”
这些评价非常中肯,跟罗宾自己预计的差不多。在历史上,迅捷剑本来就不是阵战的武器,多用于装饰,和贵族间的决斗,专门用来针对不穿护甲的敌人。装饰奢华,携带方便,拔取快速,使用门槛低是迅捷剑的最大特点。
简单的概括,就是在逼格和实用性间找了个平衡。毕竟就算是贵族,也不可能天天穿着二十公斤的全套铠甲,拎着大盾和连枷去逛街。他们中年轻好面子的那些,就是罗宾的目标客户。
当罗宾准备接回迅捷剑的时候,布洛克忽然抢先伸手,把剑拿了过去。他拔剑出鞘,刷刷刷的乱劈了几剑,然后嘿嘿一笑,拍着腰间的宽刃剑说道:
“真是娘们的武器,罗宾,信不信我能一下砍断这把剑?”
布洛克雄心勃勃,一直在等着继承威廉爵士的位子,好大展拳脚。原本他的地位稳如泰山,也被威廉爵士认可,但近年随着布兰奇被罗宾教育成才,威廉爵士的态度逐渐变得模糊起来。虽然有长子继承权作为靠山,布洛克还是很自然的会看罗宾不爽。何况他已经年近三十,不可能再放低身段,去罗宾那里接受思想改造了。
对于这种幼稚的挑衅,罗宾是根本懒得理会。活过一辈子的人要是没点城府,那就真的是活到狗身上去了。他翘起腿,看了眼威廉爵士。威廉爵士尴尬的微微颔首,随后黑着脸向布洛克说道:
“把剑给我。”
“父亲,您听我说……”
“给我!”
一瞬之间,威廉爵士裹着的罩袍无风自动。这是他发怒的标志,也是超凡者才有的特征。身为一名大骑士,威廉爵士有实力跟班纳硬刚正面,说不定还能五五开。
据罗宾所知,成为超凡者的人,力量和敏捷都会大幅度提升,可说是力大如牛,动如脱兔,然而原理却完全是个迷。就算是班纳和狄伦那样的高手,在被问及如何成为一名超凡者时,回答也是‘时机到了,自然会受到感召’之类玄乎的话,完全没有参考的价值。
见到威廉爵士动怒后,布洛克瞬间浮起强硬的表情,似乎想要对抗,但终究还是怂了,没有强行装逼到底。罗宾接过威廉爵士递过来的剑,多少觉得有些遗憾。反派不是应该嘴炮到底,非要无脑硬上,然后再被自己正正反反的打脸么?装逼装到一半,还没变成傻B就打退堂鼓算怎么回事?真是太不敬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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