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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0章 天价罚单


  89年4月,天气渐渐转暖,北半球进入春季。对于新飞电子公司和新创业来说,是一个寒冬,新飞电子垄断一事,正式作出了判决。

  4月5日,对于新飞电子来说,注定了不会平静。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并不是竞争对手发起,而是美国政府发起。华盛顿特区法庭法官杰克宣布,认定了新飞电子利用专利和技术优势,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阻止其他公司生产CD-ROM和VCD产品,所以,法庭宣布,对新飞电子科技公司进行10亿美元的罚款,并且,强制要求新飞电子科技,允许其他公司购买其CD-ROM和VCD的专利授权,进行生产相关产品,使得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权。

  短短两日之内,这一裁定如同飓风一般席卷全球,成为各大媒体的头版要闻。

  作为廉价的光盘存储技术的垄断寡头,新飞电子近些年来可谓是发展的如火如荼,旗下的VCD、CD唱片机等等产品畅销娱乐市场就算了。CD-ROM则是几乎成为了各大类型计算机的标配,即使是PC兼容机,也大规模的采用的CD-ROM。

  毕竟,主流的硬盘现在大约才256MB的容量,根本无法存一部完整的电影。而一张VCD光盘,也可以在CD-ROM在电脑上播放出来,仅需增加VCD解码器芯片。除此之外,就是650MB的光盘,能装在大容量的游戏,让买不起昂贵的硬盘的用户,可以廉价的体验大容量的游戏。另外,大量的数据,刻录到光盘保存,也是非常廉价的方案。

  暂时而言,找不到比CD-ROM更廉价的大容量数据存储方案。所以,竞争对手在没法用技术竞争获得胜利,就只好用司法和政治结合的手段。

  而反垄断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新飞电子科技公司虽然要缴纳巨额的罚款,但股价却是猛然暴涨!

  因为,靴子已经落地了,不少投资人都知道,即使短期内需要支付10亿美元的罚款。并且,今后会有更多竞争对手,但并不影响这家公司未来是很有前景的。

  “林先生,这个结果,已经是我们推算出来最好的结果了。最终宣布,罚款,以及判决结果。损失是最轻微的一种,避免了因为反垄断法惩罚一直没有下达,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的威胁!”张威廉说道。

  “嗯,我知道!”林棋不以为意。

  ……

  坐实新飞电子垄断一事,美国政府则是很高兴,在裁决公布之后,司法部长皮特说:“这是美国司法体系的胜利,任何企业在美国做生意,都要遵守美国法律,这是底线,新飞电子科技也并不例外!我们对于其罚款10亿美元,是具备警告和惩罚性的,力度也不至于让它破产。与此同时,我们会监督新飞电子科技公司授权更多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企业,生产CD-ROM等等产品……我们的程序上,是不允许这种绝对垄断的寡头出现的!”

  这也是美国政府的一贯丑恶嘴脸,打着各种政治正确的旗号,实际上,却是为自己的某利益。

  比如说后来攻打伊拉克等等,将中东国家拖入了战争的泥潭,本质上为了巩固美国的石油美元的经济霸权,以及军工利益集团从中获得大量利益。而买单者不仅仅是美国自己,而是盟友和其他交保护费的国家。

  对于这一裁决,最兴奋的当然是新飞电子的竞争对手,其一直眼馋新飞电子科技公司的垄断的VCD和CD-ROM的市场蛋糕,现在,按照美国司法裁决,新飞电子科技,不能拒绝其他公司缴纳公允的专利费的基础上,生产VCD和CD-ROM相关产品。

  裁决书公布后的第二天,整个报纸几乎是铺天盖地,本来对垄断不怎么感冒的美国民众,一时间也是被迫接受了反垄断法的普及。

  美国报纸更是无节操无底线,用了大快人心,法律维护正义等词汇,多番进行报道。仿佛美国政府真的为了正义,而打倒邪恶巨龙的勇士一般。

  针对铺天盖地而来的报道,新飞电子科技公司也迅速作出反应,召开记者发布会,林棋亲自站台,对媒体公关:

  “新飞电子科技公司创立以来,都是以科技创新,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高技术含量的创新产品的公司。我们从来没想过,搞什么垄断,之前垄断事实是存在的,但不是我们主动追求的目标,仅仅是因为,我们专利和技术是独有的,根据国际专利相关的法律框架,我们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已。但随着VCD和CD-ROM的普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已经超过了我们一家公司应该独占的小市场的范围。所以,对于美国的裁决,我们是认可的,10亿美元罚款,新飞电子科技公司,已经通过汇丰、渣打、花旗等等银行渠道,向美国政府指定的账户上汇款,现在已经完成了手续。另外,我们也授权了索尼、松下两家企业生产相关产品。当然,其他的企业,具备生产能力和支付专利费的能力,我们也欢迎其生产CD-ROM和VCD等等产品。”

  林棋由于公众形象是比较好的,一直以来,靠着亲民的性价比,全世界消费者,都对他印象不错。

  所以,这个解释很快就让美国和全世界的消费者,纷纷对林棋产生同情!

  人家投入那么多资本去搞研发,研发出来的产品,当然要注册专利,受到专利法保护。而产品风靡世界,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产品确实好,是消费刚需。

  现在,美国政府出面,其实不过是给其他利益集团进入市场铺路!

  “林总做错了什么?难道,发明产品,不该注册专利?”

  “难道专利法不该保护发明人?”

  “美国有一堆的大公司,有垄断的技术专利吧?为什么不拿出去共享,授权其他公司使用?”

  “哎,希望新飞电子科技公司,以后不会因为市场份额下降就涨价了吧。”

  “何等丑陋啊!”

  本质上,消费者并不在乎,企业是不是垄断。他们只会根据价格,来判断,是否对自己有利。实际上,新飞科技的垄断,对消费者并没有损害,损害的仅仅是那些眼馋CD-ROM市场的商业竞争对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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