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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奇怪的密室


  说完,他用手指在书架上“咚咚咚”敲了几下后,说道:“这个书架是用实木制作的,看木纹应该属于柚木,暂且不说以倒下来这么点力量,不可能造成这样大的痕迹,若是与人的后脑勺碰撞,那除非被撞的人练过金钟罩,否则肯定脑浆横流,殒命当场了,也不用抢救了。”

  柯摩斯的话使房间中本来就压抑的空气,显得更加压抑。这是因为,若这不是一起纯粹的意外,那其中隐含的意思就太多,并且也更加的复杂。

  “那按你的观点,这应该是一起密室凶案喽?”我尝试地问道。终归,根据房琳的陈述,这个房间在他们来之前,一直都是从里面上了锁的,既然如此,那不是密室凶案又是什么呢?

  “是的,并且,我还得夸奖一下凶手的专业性,因为这几乎可以算作是无法实现的完美的犯罪了,反正我是没找到这案子在犯案手段上的破绽的。要说本案美中不足的地方,恐怕也只有一处了...”柯摩斯说到这里停住了。

  “是什么?”我伸长脖子地问道。

  “就是没有送褚兄上路。”柯摩斯摇了摇头。

  “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酸拉吧唧的,弄得就像你巴望不得褚督察送命似的。”因为柯摩斯说话有些难听,房琳不高兴地撇撇嘴。

  “说实话,我也感觉小斯你有点太不讲情分了,再怎么说,褚督察生前对你还是挺好的…”我帮房琳责备柯摩斯,想借机讨她欢心。

  但是,我话音还未落,就被柯摩斯与房琳一块儿刷刷射过来的白眼吓得赶紧闭住嘴,突然,我发现自己口误了。

  果不其然,紧跟着,柯摩斯有些上火:“嫌我说话不好听?他说得就好听?他都把人说死咯!一口一个‘生前’。别忘了,人还在医院抢救呢,而且我不过是因事论事罢了,尽管话糙,但理不糙。”

  “什么理?还有,你刚才说本案是无法实现的完美的犯罪?这听起来很矛盾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房琳一头雾水,比起刚刚我与柯摩斯的口误,她更关心案件本身,这使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就差那么一点,马屁就拍到蹄子上了。

  “理就是,若是凶手在当时杀掉褚羽,那我们从他嘴里获悉凶手身份的机会都不存在。这是因为,从案发现场来看,凶手必然是褚羽的认识的人,而不会是陌生人,所以,若是褚羽被抢救回来,就可以告诉我们凶手的身份了。”柯摩斯说出这番话时,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好像利用这样被动的方式破案,不是他的风格:“因此我才说这案子,是截止到现在,歹徒犯下的惟一的失误。”

  “而你刚才说的,我为什么称它为无法实现的完美的犯罪,是因为…咳咳,你没发现本案与别的案子的不同点吗?”柯摩斯说到这里,停了停。

  当看到我与房琳都默不作声,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等待他揭开谜底时,他只有无奈地叹息一声,解释道:“且不说本案的歹徒的作案动机,凶器等等,我们还一无所知,连基本的犯案手段,都令人百思不解。看上去,似乎案发现场是留下了许多的线索,但仔细推敲后就发现,线索与线索之间,不仅没有任何联系,甚至于,每一条线索所延伸的方向,都是断点,完全没法借此追查到凶手的身份。”

  说完,他就走到房间的门口,将挨着墙的房门,拉开一点距离,暗示我与房琳过来,接着指向已被破坏的门锁说道:“像这种球形锁,是很常见的一种锁。只要按下把手中央的凸起的按钮,之后走到外面将门关好,那门就锁住了,没有钥匙是打不开的。”

  “嗯,这种样式的锁我经常见到,是可以像这样做的。这样一来,就不算密室凶案了,那你怎么还说得如此复杂?你这个人就是爱装神弄鬼。”我有些高兴地说道,觉得若不是密室凶案,就会简单得多。

  “没错,当我看见这个门锁时,跟你想得一样。但很可惜,我们都太天真了。小原,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密室凶案,更是2.0升级版的密室凶案。”听完我说的话,柯摩斯苦涩地笑了笑,也不计较我那样说他,只是有些无奈地回答我。

  “2.0升级版密室凶案?”我困惑地问道:“这密室不是不存在吗?又哪儿来的2.0升级版?”

  “暂且不说2.0升级版,先说这东西。尽管门锁是可以从外面上的,但你们看这里,门口的地面,还有门背后。”说完,柯摩斯将详细的方位指给我们看。

  我们看向他手指的方向,只见门口正中央靠右的部位,有一点约半个豌豆大小的褐色污迹,而在门后,几乎同样的位置,有一根相同颜色,垂直延长到门底的线条,愈接近门底,就愈发细长,就仿佛有某一种液体流过以后,残存下来的印迹。

  “这个是…”房琳不愧是法医,认真辨认一番后,说道:“血渍。”

  “是的,如果我猜的没错,这就是歹徒在行凶的时候,血溅到门上面,又因重力作用滑下来的痕迹。”柯摩斯点点头,同时指向了周围:“那里的墙壁上有五点,窗帘上四点,还有这些书的封面上有。惟独天花板及这边的墙壁上没有血渍。”

  说完之后,他又走到书房正中的一处位置解释道:“因此,我想歹徒就是站在这里,从后边偷袭褚羽,所以溅到这个方向的血迹被歹徒自己挡住了。并且,溅起的血飞到门上后,没有四散开来,而是受重力的影响向下滑落,这说明,歹徒下手的力量并不大。另外,从窗帘上也溅到血迹这一点上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歹徒行凶的时候,窗帘是拉起来的,为什么后面歹徒又要把它拉开呢?这岂不是多此一举?因此,这也是一大疑点。”

  “而我所说的密室能够成立,关键就是这些血渍。”柯摩斯转入正题,接着说道:“从血渍的分布形态与范围就能看出来,这道门在歹徒作案的时候,是关好的,因此,血渍才会溅到门背面,而不是侧面。按照人体血液,离开身体以后,通常会在五分钟左右凝固的原理,再按照血滴的大小,根据运动学推导公式:2as=2[(v2-v1)/t][(v2+v1)t/2]=v2^2-v1^2,当在自由落体运动中,a=g,v1=0,s=h  推导出:2gh=v^,用以计算滑行速度,再结合t=s/v,可以得出答案:这一滴溅到门上,又落到地上的血,会在90秒以后,流到门的底部,并且由于血液粘稠度的关系,无法直接落到地上,而是会拉成丝线状,从门上落到地上,因此,假设当时歹徒打开门走出房间,那这滴血必然就无法这样完好的滴到门口位置,一定会变成一条弧线的形状。综上,可以确定这道门在歹徒犯案以后,就没有再被打开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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