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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灵师


      天没亮,华无歌正在睡梦中,梦见自己踩着一把飞剑,正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忽然看到一块大石头向自己砸来,吓得她从半空摔下去,一睁眼看到娘亲正站在自己床前,手里拿着扫把。显然刚刚这扫把肯定落在自己身上过。

    “太阳都晒屁股了还睡呢小懒猪?”慕容雪没好气地看着她。

    “娘,”华无歌乖巧的笑了一下,在娘亲生气之前连忙跳下床向外跑去,“娘我去看看药田,早饭就不吃了。”

    “你给我回来!”慕容雪追出去,那还能看到人影,只能无奈地进屋去,转眼瞥见天空中不时飞过的人,皱了皱眉头。

    华阳从屋里出来,同她一起看向天空:“最近这边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了,迷雾森林怕是有什么东西出来了。”

    “不管是什么都与你我没有关系。”慕容雪上前握住华阳的手,满目愁容地看着他,“阳哥,歌儿她……”

    “唉……”华阳将妻子揽入怀中,“这是她的命。”

    “没有办法吗?”慕容雪红着眼,想到活泼可爱的女儿,心中止不住难受。

    “这是诅咒,华家世世代代都没有办法,何况你我,趁最后的时间,好好陪陪她吧……”

    溜进后山的华无歌看着天空的人,一时羡慕一时失落,只觉得这两天看到的仙人比她这几年的都多。

    “华无歌啊华无歌,你羡慕有什么用呢!”随手扯了一根草放在嘴里叼着,瞅着面前一亩大的药材田。

    这便是他家种的药材,种着一种名叫止血草的药材,叶子青绿抽长,叶尖一点血红,是止血的良药。

    止血草喜阳,好丛生,五个月一成熟,是以比较常见,而且当一片止血草成熟的时候,特别好看,就像绿地上生着一片小红花。

    不过普通的止血草效用并不大,需要制成药剂或者丹药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华无歌去年跟华阳去镇里的时候有幸见过一次,那家最大的药铺里,一排排柜子上摆着的不是药草,而是一个个小瓷瓶,里面装着这世上最受欢迎的炼药师们炼制的丹药。

    药铺掌柜说,炼药师是世上最受欢迎的职业之一,另一个是炼器师。厉害的炼药师炼制一枚丹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不过听说成为炼药师的要求很严格。

    炼药师不仅要有灵根,还必须得有木火双灵根,以及天赋和财力,因为炼药所需要的药材,昂贵且珍稀。

    不过对于华无歌来说,别说什么木火双灵根,只需要给她一个灵根,不论好坏,能够让她修炼,就能够让她做梦都乐醒了。

    

  想着还有两月止血草就可以收了,到时候父亲去镇上卖的时候,她得求父亲带上她。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偷乐,趁这两个月可以进山里找一些别的药材,悄悄卖了钱,买两本书回来看。

    “无歌,无歌。”华无歌正想得出神,就见一个黑影站在面前,挡住了阳光,抬头一看,是隔壁二婶子家的小胖子。

    “小胖子你干嘛?”华无歌挥了挥手,让他别踩着地里的药材。

    “都说了别叫我胖子,人家可是有名字的。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要不要听?”小胖子神秘兮兮地凑近华无歌,“去年隔壁村大牛和春花不是被流云派带走做仙人了嘛,我早上听我爹说,昨天他们回来了,跟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好几个仙人呢。”

    “真的?”华无歌一听,立刻跳起来,随手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走走走,我们去看看。”

    “等等,别急,”小胖子拉住华无歌,冲着林子里喊了一声,就见林子里冒出几个小孩,正是村上的其他孩子,“他们都要去。”

    几个小孩子嬉笑着向石树村跑去,只需要翻过一片不大的树林,几块不大的田地,便可以看到石树村那几百栋木屋,比起华无歌她们几十户的村子,石树村热闹多了。

    只因为一点,石树村出过有灵根的人,自然比华无歌们那里强大热闹得多,石树村有学堂,附近的小村子里的孩子都会来这上学,所以并不担心安全问题。

    这一带的村子均属于落日山脉,落日山脉是一条很大的山脉,东西横贯,作为风炎帝国与木月帝国的交界处。

    在山脉边缘只有一些弱小的野兽,不过往里,进入外围以后,便是灵兽的地盘了,越靠近山脉中心的灵兽越是强大。灵兽最重要的地方便是灵核,那是它们修为的精华所在,很多修士便是以猎杀灵兽为生。

    迷雾森林则处于落日山脉最中心,听说那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哪怕是最厉害的仙人,也不敢轻易进入,至今为止,进入迷雾森林的人,不论修为境界如何,全都有去无回。

    所以迷雾森林也成了大陆十大禁地之一。

    石树村附近,已经连落日山脉边缘都算不上了,平时连一只凶猛一点的野兽也没有。有时候村民们想打只野味都打不到。

    几个小孩鬼鬼祟祟地靠近,还没到大牛家,就看到一群人围着石树村村长家的院子。

    不时从人群中传出“仙人”“神仙真好看”的言论,华无歌一听,立马竖起耳朵。

    百风几人端坐在院子里,一身白衣,腰间配着一把仙剑,看着院子外闹哄哄的人群不由得皱眉,却又碍于门规不好离去。

    他本是带着几个师兄妹出来做任务,门派里有两个外门弟子家在这边,带着他们出来本想有个指路的,谁知刚到不久就引来这些凡人的围观。

    “师兄,咱们什么时候走啊,一群蝼蚁而已,有何资格对我们指指点点。”最小的师弟百杜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颇为抱怨道。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热情”的人,修仙之人自认高高在上,凡人脆弱如蝼蚁,如今被一群凡人围观,掉了身份不说,还怕不小心忍不住动手伤了人,如此他倒宁愿去和灵兽打一架。

    旁边另外几个弟子同样开始抱怨:“就是,这地方脏死了。”

    唯一的那个女弟子嫌弃地看了一眼这些村民,“一群凡夫俗子,真恶心!”

    “师妹!”百风呵斥一声,“注意言辞,别忘了,我们现在代表的是流云派,别污了门派的名声。”

    顿了顿,方才道:“一会儿我就去向村长请辞。”

    女子哼了一声,碍于师兄的威严,只得闭了嘴,眉宇间的烦躁更甚。

    华无歌挤在人群前面,她自幼五感超人,几名弟子说话也并没有遮掩,旁边的村民自顾自观看聊天,没有注意听,她倒是将几人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此时此刻,怎么说呢,就像听到了隔壁二婶子平时骂人的场景。

    在她心里,就感觉从前高高在上不染人间烟尘的仙人,瞬间跌落云端,溅了一身灰,蒙了尘。

    肚子咕咕咕咕的响,华无歌揉了揉,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早餐,心里想着早点回去吃饭。

    反正自己今天也见到所谓的“仙人”也只是几个比自己大点的人,并没有书上所说的满面白须,仙风道骨。

    一会儿便看见从村长屋里走出来两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孩子,身着白衣,腰上同样配着一把宝剑,仔细一看,可不正是大牛和春花嘛。

    华无歌心想:穿着这一身衣服,的确是比以前要帅气多了。

    早晚有一天我也能修炼,到时候肯定比他们两帅气。

    终究好奇心抵不过肚子的抗议,华无歌和小胖子说一声,便跑回家去吃饭了。她可不想一会儿跟那两个已经踏上修炼一途的儿时玩伴打招呼,那样多丢脸啊。

    以前她没少在他们面前卖弄那些从书上看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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