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苏秀华的父亲是老爷的同窗,家境富足,祖上出过显赫的京官,晚清时局动荡又开始弃官从商,光财产而言苏家和沈家应该是不相上下,但是苏家祖上世代为官所以较之沈家,苏家更加的低调,思想呢也跟家的守旧,就好比苏府的占地就只有沈府的一半大小,再好比苏家的少爷小姐都不穿洋装,全部是传统的中式服装。苏秀华通常就是一身传统的褂裙,上好的丝绸配上金丝银丝的盘扣,细致生动的绣花一看就是老式大家闺秀的做派。你要是仔细观察她的脚也要较常人小上一些,那是因为她五岁开始缠足,六岁那年高烧不退,访遍了名医都没办法,最后请了洋大夫,说是缠足的原因才解开的,所以她的脚尽管不是三寸金莲也比小姐的脚要小上许多,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让人心生怜爱。
苏秀华和二少爷沈凌峰年龄相仿,老太爷在世的时候就口头约定了苏秀华和二少爷的婚事,苏城和锡城离得很近,所以在二少爷还小的时候只要是一得了空老爷就会带着二少爷去苏家,苏家只要是一办宴席就会邀请老爷,如果老爷有空呢就带上二少爷一起去,要是老爷没空就是由家仆带着小少爷一起去,苏家人也是沈府的常客,夫人时常邀请苏秀华来府上小住,逢年过节的通常都是要互相来往的。到了东山枇杷成熟的季节老爷就会派人用冰块保鲜给苏府送上几大箱,到了阳山水蜜桃成熟的时候苏家就会派人送上好几箱的水蜜桃。就这么礼尚往来两家人的关系是越发的紧密。
沈家有三个少爷,却只有一个小姐,虽然有我和小柔陪在小姐身边,小姐又确实是没有小姐的架子,可主仆毕竟是有别,所以小姐总是特别喜欢苏秀华来府上玩。
小姐从小像男孩子一样的上学堂,对针线女红是一窍不通,对四书五经,天文地理倒是无一不精,老爷也时常感叹,要是之华是个男儿身该多好。苏家小姐说起话来温温柔柔的更是精通刺绣女红,厨艺也很了得,记得有一年苏家小姐给大家做了一碗佛跳墙,就是老爷喝了也是拍手称赞,嘴里不断的说着,啥要是娶了咱们秀华真的是有福气了,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就乐开了花,还能有谁啊?不就是我们家二儿子沈林峰吗。
这么看来,两个人的性格喜好都不同,可小姐就是喜欢和苏秀华呆在一起,有时候坐在她边上什么都不说,就是静静的看她绣花。有时候就喜欢开苏秀华的玩笑,嫂子嫂子的叫非要把苏秀华叫红了脸不可。苏秀华也喜欢和小姐在一块儿呆着,喜欢听小姐讲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也喜欢看小姐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下个月上海永安百货会有一批从法国来的珠宝首饰,新新百货会有一批法国来的服装。苏秀华要来沈府住上十天,然后和小姐一起去上海置办些首饰服装,小姐和我说这实际上就是去上海置办结婚用的东西。
从锡城到苏城本来是很近的,可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所以只能在清晨的傍晚赶路,加之要配合沿路的旅店,所以这么一点点路苏家小姐一行整整赶了两天,苏秀华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夜晚,在苏秀华到达之前苏家的家仆已经提前抵府通报了,所以夫人和小姐早早的就在门口等候着了。
和很多大家闺秀一样,苏小姐很在乎自己的形象仪态,所以尽管是赶了很久的路可看上去依然光彩照人,衣服也依然是井井有条有规有矩,走起路来上身挺得直直的,小步轻移,这就是一个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
“嫂子!今晚你就住我那里,我已经让小婉给你整理好了,还点了你最喜欢的沉香,一路上辛苦了,好好睡一觉。”小姐握住苏秀华的手开心的差点蹦起来。
“快瞧瞧,这眼睛都红了,一定是赶路太辛苦,真让人心疼。”夫人帮苏家小姐整理了下她那微不可见的散下来的碎发“好孩子,快和之华回屋,好好休息。”
“伯母受累了,之华这次来沈府借住,本来就是叨扰了,还劳您亲自迎接,真是罪过。”苏秀华的声音柔柔的,睫毛低低的垂下,眉头微皱。
夫人看苏秀华是越看越欢喜“好孩子,你能来伯母心里高兴。”
说罢就一起进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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