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选定
听到女孩的话,蒋海也向里面看了一眼,发现这里的大型犬还真是不少。
因为需要工作的关系,所以这些狗都是个头比较大的,而且是很聪明的。
看到蒋海他们看过来,可能也知道这些人是过来领养自己的,这些狗里面有不少都看向了蒋海和罗宾斯,满脸的好奇,而蒋海也在看向这些狗。
蒋海以前并没有养过狗,所以对于狗并不是太清楚,但罗宾斯不一样,他放牛可是放了有些时日了,对于狗他很清楚,一边看,他一边给蒋海介绍了起来。
现在这里的狗,大部份是边境牧羊犬,虽然也来自苏格兰,但与苏牧却不是同一种狗,这种狗更加的最聪明,但体型却并没有那么大,接飞盘专利狗,这种狗牧羊是最好的,牧牛差了一些,不过这些都是有经验的老狗,还是可以牧牛的,聪明,学习能力强,理解能力高,容易训练,温和,忠诚,顺从,是最好训练的狗。
除了这种狗之外,还有很多的德牧,也就是黑背,这种狗一般来说都是训练来当警犬的。
第三多的狗,是一种长的比较难看的狗,澳洲牧牛犬,这种狗是专业的牧牛犬,在这里的数量也不多,只有三只,但却是罗宾斯第一眼就选中的三只,其他的狗聪明归聪明,不过论起专业性来,还是这种狗比较靠谱。
在这三种狗之外,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大型犬,也很聪明,比如说金毛,这种狗也聪明,但太淘气了,很少有人家会愿意养金毛充当牧牛犬,金毛不行,拉不拉多自然也不行。
还有杜宾,罗威纳,这两种狗用来当猎犬不错,用来放牛?呵呵了……
除了这些狗之外,这里还有很多的大型犬,蒋海对于挑牧牛犬不是很在行,他也不太懂这些,所以就交给罗宾斯就好了,至于他,则在看着其他的犬种。
美帝的人养宠物,真的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这里不是宠物店,只不过是流浪宠物中心,但这里的犬种之齐全,几乎可以凡是蒋海听说过的狗,这里都有,要比国内任何的狗市都要齐全,蒋海一路走过去,他听说说过的大型犬在这里都有,不过这些狗,有些很凶,有些很老实,有些对人类还有一些好奇和好感,但更多的只是冷冷的看着蒋海,或者是理也不理。
走着走着,突然蒋海的眼前一亮,在这些狗舍的拐角处,放着一个巨大的铁笼,而铁笼当中,此时正关着一只巨大的狗,这只狗此时正蹲在那里,看着远处的蒋海,光是它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蒋海就感觉这个家伙都要到达自己的胸口了。
正当蒋海往前走的时候,突然这只狗一下子站了起来,扑到了面前的铁丝网上。
“哐哐,哐哐!”看着面前这只差不多站起来,跟门口的那只黑熊差不多高的巨兽,蒋海并没有退缩,而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对于这种狗,他并不陌生。
他好友富远的家里面,就养了一只这样的狗,高加索,只不过富远家的狗养的很小,块头没能这么大,但那也算是家养狗里面长的比较大的了,不过跟面前的这只巨兽比起来,着实不止差了一圈,至少要小了三圈呢,这个家伙的毛一松,看起来还真有一些唬人。
“轰,轰轰!”这狗一张嘴,那已经不是狗应该叫的声音,反而有些像是拉风箱是传出来的轰轰声一般,向着蒋海就咆哮了起来,听到它的叫声,蒋海不禁走到了它的面前。
“看起来它很喜欢你呢。”正在此时,刚才带他们进来的那个女孩从远处走了过来,看着面前的大狗,一脸笑意的说道,同时把手抻进了笼子里面,拍了拍这只狗的脑袋。
高加索这种狗不聪明,但也不算特别的笨,至少不像是雪撬三傻一样连人都认不全。
这只高加索明显认识这个女孩,所以在她的手上蹭了起来。
“这只高加索,到是一只不错的狗,它并没有经历太多,它的主人是因为它的母亲生了它之后,因为家里面养不下了,所以在断奶之后,便送到了这里,当然,还给协会捐了一些钱,所以它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对人并没有什么恶意。”抓着面前这只高加索的毛,女孩笑着说了起来,而这只高加索好象也知道正在说它呢,便不自觉的从喉咙里面发出一阵低频的声音,这是它表示自己很高兴的声音。
“呃……”不过正在此时,突然在这条狗旁边不远处的一个笼子里面传出了一个低沉的吼声,听到这个吼声的时候,这只原本还很闹的高加索瞬间就老实了,直接蹲了下来,一脸惊恐的看着远处的那个笼子,顺着它的眼神看过去,蒋海就发现在那个笼子里面,此时正趴着一只狗,这只狗身上的毛,是呈青灰色的,一双眼睛如同狼的眼睛一般,但这条狗,却要比一般的狼大出了不下两圈,跟面前这只高加索相比,也只不过小了一圈而已。
一看它的眼睛,就连蒋海都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好奇的神情。
“那条狗,叫做獒,是一只流浪狗,曾经在波士顿咬伤过四个警察才抓到的,我特意请华夏的专家鉴定的,属于藏獒里的青狼,虽然不知道它为什么要叫青狼,它可要比狼大的多了,不过它是目前这里最厉害的狗,好象其他的狗都很怕它。”看到蒋海的目光,这边的女孩也看向了那边的笼子,有些害怕的说道,明显她对于这条狗也有一些忌惮。
“青狼獒?”听着对方的嘴里发出那比较拗口的华夏读音,蒋海不禁愣了一下。
相传藏獒当中一共有三大极品獒种,当然这里所说的极品獒种不是指名贵,而是指的凶残。
鬼面、原生、青狼,鬼面獒现在已经说开了,其实是一种炒出来的獒,是由獒和其他的大型犬杂交而来的,拥有一定的不可复制性,战斗力确实是强,强悍到令人发指,而之所以会这样的原因,则是因为这种狗,已经傻到疯了……
藏獒一直被人们说为忠心,主要是因为这种狗很傻,非常的傻,相当的傻,傻到它的脑容量,就只能记的住一个人,所以才说它忠心,但鬼面这种狗,是已经傻到极限了,智商无限的接受负数,连一个人都认不出来,它做事,就只是按着最原始的本能来的,看到同类就是来抢地盘的,就得干死,看到其他的生物,那就是食物,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没有怕这个词了。
俗话说的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它就属于不要命的。
但随着鬼面的神话破碎,鬼面就没有那么火了。
原生獒,就是非饲养和驯养的獒,而是直接从高原上下来的獒,有野生的,也有牧民家里面的,与下面的那些养出来的獒不一样,所以叫做原生獒,也是极为凶残的。
至于青狼,跟鬼面一样的是,也是炒出来的獒,其实青狼也不是什么纯种獒,价值并不高。
但有一点没有说错,青狼真的很凶,相传十只小狗不喂食,放在一起,最后活下来的那只就是青狼,九犬一獒,指的就是青狼,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名贵的纯种獒,就算是在古代的时候也是很值钱的,牧民也不傻,这些名贵的狗自然是要卖掉的,怎么可能让它们去自相残杀呢?只有这些原本并不贵的半血獒,才会这么做。
“咱们也算是老乡了吧!”看着面前的这个大铁笼子,蒋海可没有像是那个女孩一样那么容易退缩,而是笑着走了过去,蹲在了铁笼前,就这么看着里面的这只青狼。
而那只青狼看到蒋海的眼睛,也在第一时间爬了过来,一人一狗,就这么隔着笼子对视着,两双眼睛里面表露着不同的感情,不过虽然此时这只青狼并没有其他的动作,但那个女孩却依然不敢靠近,实在是因为这条狗有些太唬人了。
但蒋海不同,如果是以前的他,估计也会有些怕,但不要忘了,他的身体里面可是有龙珠的,他身上的龙纹,此时虽然还只不过是蟒级的,不过瘦死的骆驼也要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钉。
只是面对一只狗,蒋海血脉当中的真龙之力,可是不会退缩的。
“老板,我已经选好了,三只澳州牧牛犬,两只黑背,考虑到咱们也会养一些羊,所以又选了两只边牧,一共七只狗。”正在此时,那边的罗宾斯走了过来,对着蒋海笑着说道。
“还有这两只。”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笑着指了指面前的这只青狼,还有旁边的高加索。
“这只高加索可以,但这只青狼不行,它实在是太凶了,我们不可以……”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女孩马上说道,高加索是可给别人领养的,但这只青狼有伤人记录,它唯一的出路,就是在这个笼子里面活到死。
“十万美刀,这是我捐给你们救助中心的钱,还有一千美刀的现金,这是我给你们这些义工的小费,还有其他的问题么?”看了一眼旁边的女孩,蒋海的眼睛眯了起来,对着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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