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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临走前的礼物


第20章  临走前的礼物

        一场和当代剑圣的比武就此结束,前后不到一分钟,严格地说从出手到结束还不到十秒钟。

        慢吗?

        不慢了。

        真正的比武就是这样,顷刻间决出胜负才是常态,高手决战大战三百回合是小说,是影视剧。

        看看各种拳击比赛就知道了,要不是有回合制,有裁判吹哨,一分钟之内战斗就已经结束,要么站在,要么躺着。

        丁修和于承蕙的战斗前后不到十秒,也不能说是于承蕙弱,老头挺强的,从他那双手就看得出来。

        以丁修的眼里来判断,一般的年轻小伙肯定打不过他,一把剑在手的话,估计能捅翻一片人。

        说到剑,丁修有点胜之不武,于承蕙擅长用的是双手剑,这种剑一般是特制的,剑柄要长一点,剑身也要长一点,这样才符合双手握以及他的身高。

        今天现场道具剑是普通的剑,单手握行,双手太过勉强,发挥不出全部实力。

        不过于承蕙没有辩解,丁修也没就坡下驴。

        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真到了战场上谁管你用的什么武器,先撒石灰再捅刀子都是常有的事。

        进入山洞前丁修和于承蕙气氛很凝重,出来后有说有笑,两人握着的手一直没有分开。

        主要是于承蕙不舍得分开,粗糙有力的大手一直紧紧握着。

        “民间的高手其实挺多的,早年间我练的比较杂,螳螂拳,五行拳,洪拳,什么都会一点,后来才改用剑。”

        “你想找高手的话,我推荐你去找一个叫余海的,他是正宗的螳螂大师,一手七星螳螂拳非常硬。”

        丁修问道:“年纪多大,有实战经验吗?”

        如果是年轻人的话他没多大兴趣,七零后,八零后出身的习武之人有时代局限,基本没有实战的机会。

        武功如果没有实战,那就是健身。

        扎马步,绕桩,抖大枪,学招,拆招……实战。

        如果习武分学历的话,前面的扎马步啥的都是小学初中,学招,拆招,把师门传承全部学会是大学毕业。

        没有踏出社会经过实战检验,一辈子都是大学生。

        拿于承蕙来说,虽然他没讲,但丁修感觉得出来,百分之百是经历过实战的。

        有过实战的和没有实战的差距非常大。

        老一辈人习武比较早,在那个时代干架是家常便饭,打群架动刀子都算文明的。

        年轻人就没有这种机会。

        现在走大街上,陌生人无缘无故给伱一个大弊兜子,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你还手就是相互斗殴。

        被人打了,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比我小一点,五十九岁,有实战。”见丁修眼睛闪过兴奋的光芒,于承蕙赶紧道:“人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出手悠着点,比武嘛,切磋为主。”

        俗话说拳怕少壮,余海确实厉害,但年近六十气血下滑,未必打得过丁修这样的小年轻。

        “明白,明白。”丁修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记得告诉我。”

        于承蕙笑道:“得亏你小子生在这个时代,不然就你这尿性,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

        现代人学武大部分为了强身健体,丁修这种动不动找人比武的是少数,好胜心太强。

        如果是在古代,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参军要么当土匪,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学,光明正大的厮杀。

        丁修轻轻挠头,心想还是于承蕙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摆了一桌请大家吃饭。

        黄剑中那边拍着令狐冲的戏来不了,现场就来了几个人,都是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元兵,苗乙,陈丽风,许情。

        酒过三巡后,有点醉的元兵打了一个酒嗝,拉着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没事干,要不跟着我吧,来元家班,保证你三年在北平买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万就能拿下。

        三年买房,代表着一年最少赚六七万,不比当演员来得少。

        “好意心领了,我性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触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一副浪子心态,压根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将来能不能找个漂亮媳妇让他归心。

        “行吧,随便你,我的电话你知道,想通了随时找我,元家班的大门一直为你打开。”

        “唉,元导演,你说你要是个富婆多好。”

        “哈哈哈哈……”

        众人大笑。

        “明早我们都有戏,就不送你了,这个给你留纪念。”许情从包里拿出几本老旧,但保存精美的书给丁修:“笑傲江湖首版,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上面有金老爷子的签名。”

        “谢谢。”丁修打开看了一眼,繁体字,港版的,扉页写着赠许情,心目中最美的任盈盈等等话,落款是金庸。

        “这不合适吧?”

        许情摆手:“没什么不合适,我都不爱看书,繁体字看得我头疼。”

        苗乙也给出了自己的礼物,用包装盒包起来的:“快入冬了,北平冬天冷,给你买了件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人都送了礼物,陈丽风也没空着手来,她送的是一副帅气的墨镜,说是外货,去年爆火全球的黑客帝国基努里维斯同款。

        收下她们的礼物,丁修目光转到元兵的脸上,喝红脸的元兵尬住。

        他哪里想这么多,空着手就过来了。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元兵道:“我送你三百六十五个祝福,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歌唱到一半,元兵唱不下去了,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着的表撸下来递了过去。

        丁修不认识表,只是觉得金光闪闪的不错,试了试,刚刚好。

        次日,日上三竿,元兵捂着头从床上起来,昨晚喝得有点多,怎么回来的都不记得。

        拿起床头的手机一看,快十一点了。

        “嗯?”

        突然,他好像注意到什么,手腕上空落落的。

        “艹,mlgb,我劳力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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