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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八章 误会


  此刻的宋重锦看到王永珠,想起昨日自己说的那些话,就有了几分不自在。

  王永珠不知道宋家还有这么一出,看到宋重锦,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自己要办的事情,想来想去,还只有宋重锦能帮忙。

  这求人帮忙,态度自然要好点。

  摸摸自己抱着的还热的布包,从里面摸出两个白面馍馍,递给宋重锦一个:“还没吃吧?尝尝……”

  宋重锦楞了一下,昨晚因为跟宋母那么一闹,自然也没心情吃饭,这一晚上心中有事,也不觉得饿。

  此刻闻到馒头那香甜的气味,肚子忍不住咕噜了一声。

  伸手接过馍馍,咬了一口,白面馍馍是今年新收的麦子刚磨的面,带着清甜的麦香,松软可口,热乎乎的一口下去,整个肠胃都苏醒过来了。

  王永珠叼着馍馍,又从布包里摸出一个小坛子打开,一股咸香的肉味扑鼻而来。

  想了想,将坛子递过去示意宋重锦拿着,又摸出一双筷子来,将馒头掰开,从坛子里拨出肉酱来夹在馍馍里,咬一口,又香又开胃,真是给个元宝都不换。

  一边咬着馍馍,一边将坛子接过来,将筷子递给宋重锦,“你也尝尝,我娘用辣椒和自家酱做的狼肉酱,好吃!”

  宋重锦也毫不客气的挖了一筷子肉酱,学着王永珠夹在馍馍里咬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两人一路也不说话,闷头啃馍馍,还没走出两里路,就将布包里的十个白面馍馍和一坛子肉酱给干掉了。

  王永珠自己控制着,也忍不住吃了三个馍馍,看着宋重锦吃馍馍大口的样子,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他挺可怜的,一看这样子,就是没吃早饭。

  他那个娘,真是……

  所以,宋重锦吃完一个,她递上一个,直到全部吃完,她才回想起,宋重锦居然干掉了七个馍馍!

  宋重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吃掉七个馍馍,胃里面难得的饱足感,让他整个人都有些放松,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嗝。

  顿时僵住了。

  几乎不敢去看一旁王永珠的脸色。

  王永珠憋笑着扭过头去,给宋重锦留点面子,免得他太羞愤!

  内心有个小人疯狂捶地!哈哈,要是那些迷恋宋重锦的大姑娘小媳妇知道自己的男神,也会打嗝,会是什么表情?

  走了一会,宋重锦觉得自己脸上没那么热了,才咳嗽了一声,道:“你上次说要我帮你一个什么忙,是什么?”

  王永珠沉吟了一下,“你知道我大哥的那个身体,如今我们家要做山货生意,需要他,他也想帮上一点忙!只可惜身体不行,我就想着——”

  话还没说完,宋重锦就开口:“我会想办法,让他们找个大夫——”

  王永珠顿了一下,才明白,宋重锦这是误会自己想找他想办法弄个大夫来?

  “你想多了,先听我说完!”宋重锦一愣,剩下的话就吞下去了。

  “我现在手里有一种药,对我大哥的身体恢复有好处!可是我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这药是我给的,没办法说清楚!所以,想让你出面,就说这个药是你找到的,明白?”

  宋重锦眼神一动,好半天没说话。

  直到王永珠不耐烦了:“说话,你说行不行?给个痛快话!”

  宋重锦慢条斯理的开口:“我用什么身份给你大哥送药?”

  王永珠看白痴一样的看他:“你是不是傻啊?当然是因为我救了你,所以你为了报我的救命之恩,才去找这种药给我大哥啊?”

  “呵呵……”宋重锦看王永珠的眼神,让她忍不住后退一步。

  “怎么?这理由还不充分?”

  宋重锦低下头去,好半天才开口:“除了这件事,还有别的需要我帮忙的吗?”

  王永珠摸着下巴考虑了一下:“有!一会我估计要买不少东西,你帮忙抗回家吧!”

  宋重锦……

  到了镇上,先到医馆,马大夫看到王永珠,先关心的问了王老柱和王永富的病情,听说还算稳定,也就略微放心了。

  等看到王永珠拿出狼肉干来,顿时眼睛一亮:“这可是好东西!王家丫头,这东西怎么卖?”

  王永珠笑眯眯的将肉干往马大夫面前一推:“这是我们家自己打的狼晒得肉干,我娘让我带过来给马大夫您尝尝。我爹和我大哥大病多亏了大夫,才有今天!我们庄户人家没什么好东西感谢,就这么点心意,马大夫请千万收下。”

  马大夫也高兴啊,不是因为这点子东西,而是病人家属这么诚心的感谢,摸了摸胡子:“也好,那老夫就收下了!”

  见马大夫高兴,王永珠又问他买白矾,说是想买回去驱虫。

  马大夫不疑其他,包了一包,便宜卖给了王永珠。

  王永珠又跟马大夫约好,请他老人家雇车到七里墩给王老柱和王永富复诊,连雇车的费用都提前留下了。

  马大夫也爽快的答应了。

  出了医馆,王永珠记得宋家媳妇说的那家杂货铺,径直往哪里走。

  先是到了吴掌柜的酒楼。

  吴掌柜正端坐在柜台后面,算盘珠子打得噼里啪啦响,此刻大约是中午时分,酒楼内有几个客人在喝酒。

  伙计在旁边小心的伺候着。

  王永珠和宋重锦进酒楼,伙计就迎了上来,一照面,倒是有点愣住了,好一会才结结巴巴的开口:“客……客官,里面请……”

  宋重锦不着痕迹的顺着伙计的眼神看了王永珠一样,然后又瞪了伙计一眼。

  伙计实在是太吃惊了,他们当伙计的,最顶顶要紧的就是要过目不忘,见过的客人,不管多久再来酒楼,也得记住。

  所以他记得上次见到这姑娘的时候,还是又肥又胖,皮肤也黑,整个一个乡下村姑。

  这才个把月不见,这姑娘怎么就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

  脸瘦下去了,虽然还是圆圆的,但是是那种一看就觉得有福气的圆,大眼睛,睫毛长长的,一眨一眨的跟小扇子一样,扑扇扑扇的。

  扇得小伙计心肝扑腾扑腾的。

  嘴巴红红的,虽然没有他以前见过的大家小姐那样白,但是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看上去就精神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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