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出名了
刘旭将眉头皱起,本来以为是一般的纨绔,可是谁知道,这家伙,好像不太对劲,人家是冲着云嫣来的,云家的人?
“云嫣只不过是这污浊之地的红尘女子,哪里当得起云大将军家里的一句云家人,小公爷若不是来吟诗品酒的,还请让开,这芙蓉居啊,可不是归德公家的产业。”
从来都是有说有笑的云嫣,第一次冷起了脸,斜了一眼坐着的人之后,就再也不看。刘旭楞了一下,莞尔,左右看了下,上前一步。
“老徐,老吴,买卖这东西,是要分人的,今天这买卖啊,不做了,收了摊子。”
云嫣说了一句归德公,刘旭就知道眼前人是谁了,一个典型的墙头草,只要他效忠的主子,好像没一个好下场的,从杨勇,到杨广,再到王世充,甚至到李渊,刘旭觉得,若是李二再迷信一点,会不会暗地里将这扫把星给宰了?
“你爹是云定兴?”
刘旭低声询问,惹来云嫣的嗔怒,瞪了一眼之后,小声回道。
“你爹才是他。”
刘旭噎住,云嫣笑了下,两人交头接耳,甚是亲密模样,好像根本没拿那坐着的人当回事,这就让有些人不能忍了,堂堂右武卫大将军,归德公之后,居然在这长安城里被人无视了?
“混账!嫣儿,以前你建个芙蓉居,与这长安城里的世家子弟打打交道,这也就算了,你虽然庶出,但是若是自己争气,寻得一个好家室的郎君,那也是你的福气,如今到好,与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流民混在一起,成何体统!你是要将我们云家的脸面都丢尽了不成!”
刘旭愕然,算是见识到真正不要脸皮的人物了,有云定兴的风范啊,就是不知道是云师端,还是云师泰,咦,师太?灭绝原来是这么来的。
“兀那小子,别以往会吟诵几首乱七八糟的诗词,就能骗了一个富贵之路,有些路啊,走起来,可是好去不好回的!”
说话居然还有深意?刘旭笑笑,眼睛不想去看,程处默站在那里都对自己眨了好些次眼了,与其与这个无聊的人说话,还不如找程处默去玩。
“嘿嘿,早就该过来,他们不敢动云嫣,也不敢动这芙蓉居,你站在大哥我这里,他们就更不敢动你了。”
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让刘旭很是相信,混世魔王的儿子,好惹就怪了。
“那万一呢?”
心里相信,嘴里却还是想要逗一逗他。
“哦,那更好,娘老子的,这些个日子,差点闲出个鸟来,正好找不到人打架,你小子又太弱,没意思啊,云师端要是敢让他们上前一步,我就能让他们爬着出去,哦,将他们打趴下了,你敢不敢揍他们一顿?”
刘旭伸了个拇指又伸了个中指过去。
“谁不敢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程处默笑了,就喜欢这混不吝的劲儿,只是这乌龟儿子王八蛋是什么意思,龟乃长寿之象,只是看刘旭那笑容,就觉得不是个好话,心里记下了,以后就用这话去骂别人,奶奶的,自己也终于学会了别人听不懂的话,到时候看自己怎么嘲笑那群混账。
混世小魔王到底不是白叫的,云师端眼睛缩了又缩,再无刚才的威风。
“程处默,这里的浑水也你要趟一下不成!我们云家的事,你们程家这样插手,是要坏了大家的规矩不成!”
刘旭摇头,差得不是一点两点啊,都是将门,拼的都是手头上的功夫,这样耍嘴皮子,没得让人第一眼就看低了。怪不得程处默这样子,根本就没拿人家当盘菜嘛。
“呸!云师端,没事就在家养养鸟儿去,这芙蓉居是我程家的买卖,云嫣是我爹和秦伯伯,尉迟伯伯他们共同保下来的,跟你们云家有多大关系?至于旭哥儿,那是我昨日认下的兄弟,好汉子,也是你云师端能威胁的?赶紧滚吧,今日我没吃饱,不想打架。”
这理由算是清新脱俗了,云师端的脸色都不能看了,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怎么说也是少年,哪里有不冲动的,当云家的护院拿着棍棒冲上来的时候,刘旭就直接捂脸了,蠢的啊,人家就等着你来的,激将法就这么好用?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什么样的家主,什么样的护院,程处默本来就身高马大的,再加上有程咬金这个土匪头老子的教导,那武艺要是差了就怪了,三个护院加上云师端,不到盏茶功夫,都已经躺在地上呻吟了,刘旭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软蛋,走上去踹了几脚,反正已经被揍的看人都看不清楚了,他们还能知道是自己踹的不成?
程处默揍得舒坦了,嘴里嚷嚷着要吃肉,嘴里骂骂咧咧的,以前哪个混账说猪肉是贱肉的?
这样的问题,皇宫里也同样在问,刘旭怎么也想不到,昨天那群纨绔当中,有一个人叫做李承乾,食盒里面一盘子蝗虫,一盘子猪蹄,一盘子红烧肉,本来以为是自己能偷偷过个嘴瘾的,却被李二和长孙两人瓜分的一颗黄豆都没给他剩下,完了,眨巴着嘴,舒坦得又将那一碗汤喝了下去,看得李承乾一阵肉疼。
“这就是那个利用我的话来赚钱的小子做的?”
李承乾连连点头,这一提醒,他又恢复了,盼着自己父皇早点说完,然后自己趁着天害没黑,再去芙蓉居里买上个几盘子,程处默那混账已经去了,听说好像还有大买卖,能赚大钱,因为刘旭那小子昨日哂笑着自己这一群土包子,就那几十贯也算赚钱?
心里头火热啊,什么时候一个小子,一个流民都不将几十贯看在眼里了?自己东宫如今破破烂烂,想要个钱休整一下都不成,下雨的时候居然有漏雨的地方,这就让李承乾咬碎了牙齿。
“父皇,那小子忒是可恶,父皇吞蝗,乃是安天下的大计,那小子却是在大发横财,今日白天,运到芙蓉居的蝗虫不计其数,儿臣本来还想着看他的笑话的,谁知道,这小子又改了策略,将蝗虫磨成了粉,据说有药用的价值,而且,这已经得到城里大夫的证实,稀米粥里面洒点蝗虫粉,那味道更是好上不知道多少,那小子又打着父皇您的话语,天下文人士子,谁若没吃上一口蝗虫,喝上一碗蝗虫米粥,那都不算是有品性的人,更不要说那些购买蝗虫粉,用来做药用的了,父皇,儿臣现在不是怕蝗虫抓不完,是怕蝗虫不够抓啊。”
李承乾说完,李二就猛然站立而起了,前一天自己还在为蝗虫的事情发愁,今日就这么快得到解决了?蝗虫不够抓?我的天,以前谁要是这样跟他李二说,他能将他推到午门外砍了,可是今日?
长安说大不大,消息传得快得很,一个吟诵了两首“艳诗”的小子,利用蝗虫发了大财的消息,早就在一天时间传遍了整个长安城,臣子们上奏折,说陛下洪福齐天,得天之佑,蝗灾自古都是闻之色变,但是自今日之后,再无此言语了。
李二听到这消息得时候,那叫一个又恨又喜啊,恨得是他李二也有被人利用的一天,尤其还是一个十岁的小娃娃。
“那小子今日去袁天师的道观里上香了,可有什么个说法?”
这话当然不是问李承乾了,一个影子一样的人,从帘子后面走了进来,躬身行礼之后,有些木然的说道。
“陛下,袁天师说,他看不透这小子。不仅如此,那小子还胡诌出来一个天子望气之术,让袁天师至今还在琢磨,到底是何门何派。”
“天子望气?呵呵,道家讲究的就是气,再加上天子二字,怪不得天师迷茫了。哎,朕也是好奇啊,这小子,到底是怎么流落到长安城的?听人说,他的口语有荆楚的味道,茱萸用来调味,这事情,只有洞庭和岭南人做过吧?观音婢,你说说,一个几岁的孩童,怎么从那至少是洞庭之地的千里之外,走到咱们长安城来的?”
一直静静听着的长孙皇后不觉得莞尔,自己的夫君,很久没这样琢磨一个人了,收好了食盒,让躬着身的李承乾过来接过去。
“妾身哪里知道这些啊,陛下,一个小娃娃而已,还能有什么来路,能教出这样的弟子,妾身觉得,除了墨家,也就鬼谷一脉了,可是这两家人,从来都是行踪诡秘,自视甚高,妾身不觉得,一个冯盎,就能让他们俯首了,况且,就算是这两脉的人,也舍不得让一个这样灵秀的小子出来冒险吧?有您的慧眼和胸襟在,他们也不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啊,妾身宁可相信,是陛下您的诚心感动了上苍,所以,派了这样一个鬼精的小子下来帮你。”
李二笑了,笑得很畅快,很豪气,一把拉住长孙的手。
“哈哈,还是观音婢你看得透彻,王世充都被我踩到了脚下,冯昂何惧?命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进宫,岭南之事,该有个结果了。哦,太子不是说那小子还有个大买卖么?去吧,朕倒想看看,这小子眼里的大买卖,到底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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