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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灵韵门弟子


  这是一片十分荒芜的地方,尽管灵气充足,但却非常荒凉。

  整个接引之地,全都长满了荒草,甚至树木丛生。楚墨需要扒开这些荒草,才能勉强看见脚下大地上那古老的石板。石板上面镌刻着已经有些模糊不清的神秘铭文。

  楚墨看得有些无语,心说虽然这接引之地在灵界之上的每一界都有不少,可这也太荒凉了吧?

  难道整个灵界都已经彻底放弃了这些地方?

  想想也真的有这种可能,毕竟已经有太多年,人界没有人飞升到这里了。

  “走吧,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筑基。”楚墨看了一眼大公鸡,随便找了一个方向,向前行去。

  灵界很大,远非人界可比。想要用最短的时间找到精灵族的栖息地,也没那么容易。毕竟精灵族藏身于灵界已经有很多年了,底蕴之深,绝非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而且楚墨现在也没有完全做好去见綦筱雨的心理准备。见到之后,该怎么说?说什么?她会不会对自己避而不见?

  楚墨不是患得患失的性子,但事关自己的感情,却很难做到收放自如的洒脱。

  綦筱雨当时以为他已经死了,下誓言,此生再不进幻神界。这让楚墨心中也是颇为自责。也不知道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从认识她那天起,到如今,已经过去六年多。

  昔年那个十四岁的少年,也成长为了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楚墨的容貌,几乎没有太大变化,熟悉他的人,肯定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当务之急,是要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将筑基完成。

  唯有成为真正的修士,方能在灵界立足。不然的话,终究只是一个武者。

  一人一鸡,就这样。从接引之地,悄然离开。没有掀起任何波澜。灵界的生灵,也绝不会想到,这样平凡的一天。一个曾在幻神界中引起轩然大波、震动天、仙、灵三界的少年,来到了他们的世界。

  距离楚墨和大公鸡一千多里的地方,有一小队人马,正趴在山坡上,紧张的注视着下面的一条路。

  那条路上。空无一人。

  午后的阳光格外温暖,山林中的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有气无力。

  山坡上这支队伍一共有六个人,五男一女,看年龄,全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二十七八岁,最小的是那个女孩,看起来也就十**。

  此刻,女孩脸上的表情,是最紧张的。两手紧握成拳。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那条路。

  “小璐,不用那么紧张,这次有刘大哥出手,肯定没问题的。”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看见女孩一脸紧张的样子,忍不住出言低声安慰。

  另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看向那边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目光中透着一丝崇拜,也对这女孩说道:“小璐,王文说的没错,你不用太担心。这次有刘大哥出手,那些人肯定都不是对手!”

  女孩的紧张情绪,似乎舒缓了一些,颇为感激的看了一眼那边年龄最大的青年。轻声道:“刘大哥,拜托你了!”

  青年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傲然笑容,说道:“放心吧,我收了你们的报酬,自然要帮你们做事,再说你姐姐。我也很喜欢。”

  女孩嘴角抽了抽,尴尬的笑了几声,没有接话。

  倒是一旁另一个二十四五的青年脸色有些难看,沉声道:“刘道友,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姓刘的青年呵呵一笑,嘴角泛起一抹淡淡的哂笑,轻声道:“没什么意思,随便说说。”

  二十四五岁的那个青年似乎还想说什么,脸上表情有些不忿,却被身边的同伴给拦住。女孩也在暗中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才住口不言。

  那边姓刘的青年将他们的反应尽收眼底,却只装作没看到,心中冷笑:一个土包子,也想娶方兰那种女孩子?做梦去吧!要不是我看中了方兰,就你们那点灵石,我又岂会放在眼中?

  刘姓青年,名叫刘同,是一个筑基期的修士,在锦绣城方圆几百里之内,也算是小有名气。倒不是说因为他是筑基修士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师门,是方圆万里之内,最大的一个门派灵韵门!

  身为灵韵门的内门弟子,刘同的身份地位,在这一带,自然不低。这也是他今天敢接下这个任务,跟金家对上的主要原因。因为他自信,就算是金家的人看穿了他的身份,也绝对不敢把他怎么样!

  不过是锦绣城的一个大族罢了,跟灵韵门这种庞然大物比起来,差得太远了!

  刘同的心里面,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似乎,也是这样。

  金家跟灵韵门,的确比不了,但跟他刘同是否比得了,那就难说了。

  这个叫小璐的女孩,全名叫方璐,出生于锦绣城下面方家镇上的一个小家族当中。她姐姐方兰,年方二十,天生丽质,生得如花似玉,先天巅峰的实力,眼看着就要筑基。

  因为家族没有足够的财力购买筑基材料,必须要靠自己争取,于是方兰在数月前,踏上寻找筑基材料的路。

  筑基的材料,又岂是那么容易寻找,方兰遍寻不获,却遇到了锦绣城金家的八公子金铭,金铭初见方兰,顿时惊为天人。

  金铭虽然没有拜师门派,但金家同样家学渊源,今年才二十三岁,就已经是一个筑基初期的修士了。

  仗着金家的势力,在锦绣城可以说是横行无忌,没人敢招惹。

  对于这样的大族,方家这种小家族自然完全惹不起,面对金铭派出来的求亲队伍,完全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任由方兰被直接带走。

  这种事情,看上去像是强抢民女,但金铭做得却很到位,拜帖聘礼一应俱全。在方家镇上很多人看来,方兰这是攀了高枝儿,飞上枝头做凤凰了!

  这样的好事,他们求还求不来呢。

  其实就算是方兰的父母,虽然一开始有点抗拒,不过在彻底了解了金家之后,那种抗拒的心思,也就淡了。

  金家是什么家族?自家的女儿嫁过去,哪怕是做妾,那也是高攀了!

  而且,一旦嫁过去,方家在方家镇上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方兰的筑基材料,也不用辛苦的自己寻找。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但方兰却是极度不愿的,因为她早已经有了心上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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